门徒娱乐“強基計劃”學生管理辦法(試行)
發布日期:2022-10-28 瀏覽量🫢:
- 索引號: jwc/2022-1028009
- 公開目錄: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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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詞:
- 發布機構:教務處
门徒娱乐“強基計劃”學生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強基計劃學生管理🪐,加快培養國家重大戰略領域所需的拔尖創新人才,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強基計劃學生管理和研究生銜接培養有關工作的通知》和《门徒娱乐本科生學籍管理與學位授予規定》,製訂本辦法🙏🏻。
第二章學籍管理
第二條 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在學籍管理系統中標註為“強基生”,由學籍所在學院組織管理❓。退出和補入強基計劃的學生🎀,要在學籍管理系統中及時修改和標註🈹。
第三條 強基計劃學生入學後一般不得調整專業👧🏻,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強基計劃錄取專業學習的,經學生本人申請🤷🏽、有關學院審查合格、學校批準後🦴,可於一年級末或二年級末轉入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範圍中的專業。
第四條 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應轉入本專業普通班就讀。退出學生不得再轉專業,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第五條 退出強基計劃學生空出的名額,相關學院可從校內選拔有意願加入強基計劃培養且綜合素質優秀的學生,經學生申請🧑🌾、有關學院審查合格🤷🏽♀️、學校批準後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第六條 強基計劃各專業的補充選拔名額,由教務處核定。動態進出過程中💁🏼,強基計劃學生數量不得超過該年級強基計劃錄取計劃學生總數。
第三章 貫通培養
第七條 強基計劃采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培養模式,匯聚優秀師資培養優秀人才🧑🏽🦱,打造“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專業交叉🙅🏻♂️、課程融合”的個性化培養方案🏊♀️。
第八條 強基計劃學生學籍所在學院要按照培養方案確定的培養方向🌊,統籌相關學院加強強基計劃學生的學業導師配備,組織強基計劃學生二年級起進入科研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做好學業規劃,開展學術研究,增強創新能力。
第九條 強基計劃學生按照本專業培養方案🆒,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三年級起納入“優本計劃”🧩,可提前修讀研究生階段課程。本科階段培養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按照培養方案實行跨學科交叉培養。
第十條 強基計劃學生進入研究生培養階段時👧🏼,教務處與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學籍轉段相關工作。學籍轉段學生按照當年研究生招生錄取有關工作程序,直接轉入培養方案確定的研究生相關專業繼續培養,具體安排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
第四章退出機製
第十一條 強基計劃學生資格實行學業審查製,由學籍所在學院於二年級末起每學年進行一次學業審查👩🏽💻。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退出強基計劃→,不得轉段。
1.學業審查時所修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中🙎🏼♀️,累計有2門及以上課程初修不及格者;
2.學業審查時所修本科課程學分績低於70分者;
3.截至第六學期末(休學時間不計入,下同)未取得培養方案規定的前三學年必須修讀課程的學分者🕹;
4.截至第六學期末外語成績未達到學校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管理規定相關要求者;
5.受記過或記過以上處分者👨🏽🎓;
6.所在學院根據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綜合素質🅰️、創新能力、身體狀況等進行綜合考察後,認為不適合繼續在強基計劃培養者♨️🛀🏿;
7.在本科階段規定的學製時間內未達到畢業和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
8.其他違反強基計劃有關規定者。
第十二條 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由所在學院按照普通班專業培養方案組織學分認定。學生申請隨原班跟讀的,可按原培養方案跟讀至本科畢業。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定如與教育部強基計劃政策相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第十四條 本規定經2021年9月28日本科生院務會議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