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的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2-10-11 瀏覽量:
- 索引號: yjsy/2022-1011001
- 公開目錄: 碩士、博士學位要求
- 文 號:
- 主題詞:
- 發布機構:研究生院
關於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的管理辦法
西交研〔2022〕102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學位〔1998〕54號)文件精神,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國家和我校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可按照本管理辦法向我校申請博士學位。
第三條凡我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並已授予畢業研究生博士學位的學科,均可接受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
第二章 申請程序
第四條資格預申請:滿足基本條件的在職人員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向有關學院提出同等學力博士學位資格預申請👩🏻💼。
(一)學院聘請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導資格的教師(包括指導教師本人)組成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在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的基礎上,再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考核(可以包括筆試、面試或其他必要的形式)。
(二)考核通過者由學院主管院長簽字後報研究生院研招辦審核💪,通過後由學校、委托單位、申請人簽署三方協議。
(三)申請人按協議要求交納相關費用後,取得預申請資格💪🏻。
第五條 課程學習:申請人資格預申請通過後須在四年內完成規定的所有課程學習,且成績合格。課程學習方式可以是自學,也可以與我校在校博士生同堂聽課,但均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到期未通過課程考試者,學位申請自動終止👰🏼♂️🙅🏿,申請人博士預申請資格自行清除⛹🏼♀️🐴。
第六條 資格審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所有課程考試者👉,須自資格預申請通過後五年內,經指導老師同意,所在學院批準🎻🧰,向研究生院學位辦提交同等學力博士學位申請所規定的資格審查材料,學位辦對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申請人是否已達到同等學力博士學位申請資格。逾期則自行失去申請學位的資格🏌🏼♀️,申請人預申請資格從學校數據庫中自動移出,導師不再承擔學位論文指導任務。
第七條學位申請🤛🏼:資格審查通過後🌲,申請人須在一年內完成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流程按照《门徒娱乐研究生學位申請指導意見》文件執行🧪🫅🏿。
第八條 因逾期失去資格的人員如需重新申請學位,須按上述程序重新從資格預申請開始,且須重新繳納費用🏜,相關已選修通過的課程可以經過導師和學院批準後向研究生院提出學分承認申請,批準後可在新一輪申請中免修🗽。
第三章 基本條件
第九條資格預申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職人員📶👃🏽。對於具有較高科研和學術能力或突出培養潛質但不滿足學位年限要求的申請者,可向註冊學院(部🐢🚶🏻➡️、中心)提交申請,由接收學院(部㊙️🤰🏼、中心)組織專家認定,該部分學生比例不得超過本單位當年度同等學力接收總人數的10%🧹,並須報學校審核。
(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及專業知識基礎🧑🏻🦳,並具有較好的外語水平。
(四)各接收學院(部、中心)可在以上條件基礎上製定具體資格預申請要求👨🏽✈️🥘。
第十條課程學習要求
(一)申請人應按照我校相關學科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規定進行課程學習,並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
(二)對於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本人申請,有關專家推薦,學院審核🪿💃🏻,研究生院批準後,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
第十一條 資格審查條件
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一)碩士學位證書;
(二)最後學歷證明;
(三)準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
(四)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所在單位的推薦材料(加印密封)👶🏿;
(六)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是博士生指導教師🐄。
第十二條學位申請條件
申請人具備下列條件時🧑🏽🍼,可向研究生院學位辦提出博士學位申請:
(一)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五年以上;
(二)滿足我校所在學科申請博士學位社會評價的基本條件;
(三)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相當於省部級及以上獎勵水平的成果;
(四)已經完成博士學位論文工作👍🏿,其論文已通過由相關學科組織的預答辯🌺、學位論文格式審查等。
第四章 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第十三條學位論文要求
(一)導師負責對其學位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包括博士學位論文選題🧝♀️、開題工作及其理論研究與實驗工作🏃♀️。學位論文一般應結合其所在單位的實際科研工作進行,其他要求與我校校內其他博士生相同。
(二)在完成學位論文期間,申請人必須到我校在導師的指導下參加累計不少於三個月的與博士學位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
第十四條 學位論文評閱
博士學位論文的評閱按照我校及相應學科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學位論文答辯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7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2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擔任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二)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三)論文答辯未通過者,其博士學位申請資格自行終止。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並重新答辯者,可在本次答辯半年後至兩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其博士學位申請資格自行終止🙋🏿♀️。
第十六條學位授予
申請人在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後,經其所申請學科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並將授予博士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等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經過三個月的公示期並確定不存在疑義後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章組織和管理
第十七條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議後,由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秘書負責整理獲得學位人員的檔案材料,並將其學位評審檔案送交校檔案館,人事檔案寄送申請人所在單位。由分委員會秘書將學位論文原稿送至研究生院一冊🌷、校檔案館一冊🏋🏻♂️。由申請人向學校圖書館提交紙質學位論文一冊及其電子版存檔交流◽️。
第十八條各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學科自身特點製定實施細則和學位申請的成果基本條件7️⃣,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後執行🍋。
第十九條研究生院對指導教師的年度招生名額和名下註冊的同等學力申請人數及學院年度接收規模進行限額管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適用於2022年及以後的申請人,2021年及以前通過資格預申請的申請人仍然采用西交研〔2017〕6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一條通過資格預申請(含2022年以前)的申請人,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所在學院審核後🏪0️⃣,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後,可隨時放棄同等學力申請資格。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已有相關文件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研究生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