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娱乐研究生學位申請指導意見(修訂版)
發布日期🙂↕️:2023-10-17 瀏覽量🫲🏽:
- 索引號: yjsy/2020-1028008
- 公開目錄: 碩士、博士學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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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研究生院
门徒娱乐研究生學位申請指導意見
(修訂版)
西交研〔2022〕201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指導思想
為樹立科學、正確的學術價值觀,強化立德樹人職責落實,創新評價方式,加強流程管控,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意見。
第二條 總體要求
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選題和研究開展須遵循“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應加強對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學術指導和質量把關❤️。學院(部、中心)是實施研究生培養的基層組織,應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製定學位標準和質量保障措施🚐。學校負責宏觀管理,開展導師資格遴選,監管培養過程,把關學位授予質量👨👩👧,通過同行專家對學位論文選題🧜🏽♀️、研究過程和創新性成果進行評價🤸🏿,不“唯論文、唯獎項”。
第二章 碩士學位申請
第三條 基本要求
我校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完成開題報告、中期考核💜⚃、預答辯、論文送審及答辯等培養環節,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可申請碩士學位🙇🏼♂️:
1. 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2. 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第四條 具體實施
碩士學位申請由各學院(部👸🏽、中心)負責實施。各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根據本指導意見及學校有關規定製定碩士學位申請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後實施。
第三章 博士學位申請
第五條 基本要求
我校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完成開題報告🫃、中期考核🧖🏿♀️、預答辯、論文送審及答辯等培養環節🚴🏻♂️,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可申請博士學位:
1. 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2. 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3. 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第六條 開題報告
開題報告一般應在第二學年內完成,具體時間由導師或院系決定,從開題報告通過至申請論文答辯的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年🗝😺。開題報告由院系組織,應以學術活動的形式在學院(部🥊、中心)內公開進行,並邀請相關教師和研究生參加👩🏻🚒。評審專家小組由3-5名校內外博士生導師組成(導師及導師團隊成員為主體)🧓。考核內容包括:文獻綜述、選題意義與科學依據👃🏼、研究基礎、研究內容與計劃🙂↕️、工作難點及特色、預期成果以及可能產生的創新點等。經評審通過的開題報告,須以書面形式提交學院(部、中心)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條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學期(貫通培養研究生轉為博士生培養後可在第三學期)進行。中期考核由院系組織,應以學術活動的形式公開進行,考核小組由5-7名本學科或相關學科博士生導師組成。中期考核內容包括:學科基礎綜合考試(含學科基礎文獻集閱讀)、業務表現與論文工作進展、綜合能力三個方面。研究生提交由導師簽字的課程成績、課題研究進展報告等書面材料後,方可參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所有評審材料,須在學院(部🅱️、中心)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博士研究生應按時參加中期考核⌛️,如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參加考核😾,須本人申請🍯、導師同意🦾、學院審批通過後,由學院另行組織考核𓀜,後續的學位申請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重點關註🧏🏽。
第八條 預答辯
博士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後🫄🏻,須在學院(部、中心)或系所範圍內進行公開預答辯🤞🏽,報告自己的研究成果。預答辯專家組由3-5名本學科或相關學科博士生導師、行業內高度認可的技術專家或管理專家組成🦸🏻♀️🧽。在預答辯中,須嚴格審查論文選題的前沿性、理論及現實意義👩🏿🔧,學位論文是否有獨立見解,學位論文的工作量🥢,研究工作的系統性👨🦰、完整性🕵🏿♂️,與開題、中期研究內容的關聯性等。
對預答辯中提出的問題,博士研究生應認真修改與補充,填寫修改說明表,經導師簽字同意並報預答辯專家組組長簽字同意後,方可進入論文評閱、答辯環節👨🏼🚒。對於未獲得通過的學位論文,博士研究生應修改後重新進行預答辯。
第九條 學位論文送審
(一)送審審批
滿足學院(部、中心)創新性成果等要求後方可申請學位論文送審。申請人須提交“博士學位申請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在校學習成績表”🧑🏼🎤、“博士學位論文規範審查意見表”、“學位論文查重報告”🩱、“博士學位論文送審審批表”☘️💁🏻♂️、“博士研究生業務鑒定”、“博士學位論文評語”、“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申請博士學位論文送審材料核對表”等相關材料向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申請學位論文送審審批。
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學位論文送審還須經研究生院學位辦審批🖐🏽。
(二)資料公示
已獲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準送審的博士學位論文,連同“博士學位論文創新性評價表”、創新性成果支撐材料🕦,由申請人所在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院內進行公示。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受理投訴與舉報。
(三)評審方式及內容
評審可采用常規評審與匿名評審(以下簡稱“盲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審專家不少於3人。學位論文及其支撐材料由學院(部🥸、中心)根據授位學科及研究方向負責送審。評審人應全面評估學位論文創新水平和學術成果,給出創新性評價;結合論文選題意義🏊🏼♀️、體現的理論基礎與專門知識、獨立從事科學研究能力👷、論文寫作水平等方面給出綜合評價和評審結論。
盲審意見須作隱名處理,評審意見的原件應以保密方式保存。
(四)評審人要求
一般應是同一研究領域或相關學科、學術造詣深🧏🏻♂️、具有博士生指導資格的正高級專家,或經研究生院批準認可的專家,或行業內高度認可的技術專家或管理專家。論文評審校外專家不得少於2人,同一單位至多2人,且常規評審人與盲審人不得重復。
(五)評審意見使用
評審意見書內容包括👰🏻:審查意見表、創新性評價表、綜合評價表📤🤝、評審結論表⛴。
1. 論文評審結論的使用意見:
評審結論包括:“同意答辯”📈、“小修後答辯”、“大修後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定是否答辯”、“大修後送原評閱人評審”、“不同意答辯”。
小修指對論文的排版、格式、文字表述等進行小幅修改🎣。
大修指調整論文結構、補充研究內容、完善數據等大量改動。
1)當所有評審結論均為“同意答辯”🧑🏼✈️,直接申請答辯👨✈️。
2)當有評審結論為“小修後答辯”,其余均為“同意答辯”時,申請人應根據審查意見表修改論文,填寫“博士學位論文修改說明表”,並由導師簽字確認後🤢,可直接申請答辯✒️。
3)當有評審結論為“大修後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定是否答辯”,申請人應按照審查意見表修改論文🤾🏿🤵♂️。自收到該份評審意見書起兩個月後,將修改後的論文以及“博士學位論文修改說明表”(須導師簽字認可)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由分委員會組織至少3人的專家組(其中至少1人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進行審定,審定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審定通過後,方可申請答辯,審查意見作為附件提交答辯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討論是否建議授予學位時參考。
4)當有評審結論為“大修後送原評閱人評審”🪖,申請人應按照審查意見表修改論文。自收到該份評閱意見書起兩個月後,將修改後的論文以及“博士學位論文修改說明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須導師簽字認可)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送交原評審人再審👋,再審結論和審查意見作為申請答辯和學位的依據。此前的評審結論👨🚀、審查意見和“博士學位論文修改說明表”作為附件提交答辯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討論是否建議授予學位時參考。
5)當所有評審意見書中只有一份評審結論為“不同意答辯”時,申請人不得進行答辯,此次學位申請終止。申請人必須修改其學位論文,自收到“不同意答辯”評審意見書起半年以後🚴♂️,可重新提出送審申請。重審時,仍按本意見執行✊🏽,該生博士學位論文列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重點審查對象。該“不同意答辯”結論不累計導師學位論文質量負積分💏。
6)當所有評審意見書中累計有兩份及以上的評審結論為“不同意答辯”時,申請人不得進行答辯,此次學位申請終止🧇🤽🏼。申請人必須修改其學位論文👨🏿💻,自收到最後一份“不同意答辯”評審意見書起一年以後,可重新提出送審申請。重審時,仍按本文件執行🧆,該生博士學位論文列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重點審查對象。同時,記導師學位論文質量負積分-2分🛼。
7)論文按照評審人的意見進行了重大修改,原評審結論和審查意見已經完全不能反映修改後論文的學術水平時🕷,申請人可以終止此次學位申請,自收到第一份評審意見書起半年以後,可重新提出送審申請。本條不適用於評審結論包含“不同意答辯”的情況。
8)當申請人不認可評審結論,申請人應提出明確的學術異議理由和申辯意見,經導師簽署意見後,提交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由分委員會組織至少3人的專家組(其中至少1人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審議🍏,審議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並將結果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審定🌥。如果審定意見否定了原評審人的意見,應將原論文提交另兩位評審專家進行盲審(評審結論為“不同意答辯”,則需將原論文提交另三位評審專家進行盲審)🤾,並以此次盲審的評審意見作為是否同意組織答辯的依據。此前的評審意見和專家組出具的審定意見作為附件提交答辯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若對於評審結論為“不同意答辯”的評審意見提出異議申訴,則該生博士學位論文列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重點審查對象〽️。
統招博士最多對1份評審意見提出異議申訴👩🦯🧑🏼💻,同等學力博士最多對2份評審意見提出異議申訴。
9)申請人送審次數不多於三次。
2. 論文創新性評價結果的使用意見:
創新性評價結果包括“優”🏇、“良”、“中”👩🏻✈️、“差”四檔🐅。所有評審專家對創新點的評價中🧝🏼,“優”和“良”評價占所有評價的百分比低於70%,該生博士學位論文列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重點審查對象。
3. 論文綜合評價得分的使用意見🎧:
所有評審專家綜合評價表得分的平均分低於70分,該生博士學位論文列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重點審查對象。
(六)評審時效
為保證評審人有充分的評審時間,以及學院(部、中心)處理評審意見工作的順利進行💇🏿,自送審論文審核通過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不接受申請人催促𓀛,但學院(部、中心)應及時在網上公布評審意見的返回情況。
(七)審查意見匯總
滿足申請答辯條件時🍡👨👩👦👦,由答辯秘書填寫“博士學位論文審查意見匯總表”,匯總表應客觀🫱🏽、真實🤎、全面地反映所有評審人(包括再審)的意見,不得故意隱瞞和遺漏。
(八)同等學力博士🖖🏻、涉密博士學位論文送審要求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學位﹝1998﹞54號)精神®️,同等學力博士學位論文至少送5位評審人評審,且全部由研究生院實行盲審。
完成涉密備案的博士學位論文由所在學院(部、中心)負責在符合保密規定的情況下按常規辦法送審🐽,且評審人應是具備評審資格的涉密人員👩⚖️。
第十條 學位論文答辯
(一)答辯審批
自開題報告通過至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審批的時間間隔不少於一年,自送審審批通過至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間隔不少於一個月。
申請人須提交“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表”‼️、“博士學位論文審查意見匯總表”、“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材料核對表”、“博士學位論文審查意見書”及其它相關材料至所在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申請答辯審批。
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人員還須經研究生院學位辦審批☹️。
(二)答辯委員會成員要求
答辯委員會由5或7名專家組成,一般應為同一研究領域或相關學科的博士生導師🙏🏻🥰、行業內高度認可的技術專家或管理專家👵🏿,且三分之二以上為正高級專家。校外專家不得少於2名。學位申請人應提前一周將學位論文提交答辯委員。
同等學力博士、聯合培養博士以及擔任博士生導師以來培養的第一個博士生的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必須由7名委員組成。對於同等學力博士📡,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委員不少於2人;對於聯合培養博士👩🏻🦳,我校和聯合培養單位以外的委員不少於2人🍘。
申請人的導師不任答辯委員會委員👨🎓。在答辯中🧑🦳,導師除介紹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參與提問和聽取答辯外,應回避答辯委員會的評議階段和答辯委員會決議的討論👼🏼。
(三)答辯決議
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就是否授予博士學位進行表決,並形成答辯決議。答辯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答辯方為通過🟣。答辯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委員簽字後🏄🏿♀️,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對答辯不通過者🤵,答辯委員會可就是否同意修改論文、重新答辯做出決定🍑,並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碩士學位論文應在3個月之後且1年之內、博士學位論文應在6個月之後且2年之內完成修改工作,重新答辯且只能重新答辯1次⭕️。該生學位論文列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重點審查對象☎️。
第四章 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第十一條 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協助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工作,對答辯委員會建議授予碩士、博士學位者,要對其政治思想表現🧔🏽♂️、課程考試、論文內容、論文評閱及答辯情況和創新性評價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並負責受理學位申請過程的各類異議申訴。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由委員會主席主持🖖🏽,實際到會人數達到全體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開,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授予學位的建議🤾🏼♀️,同意人數超過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且超過全體委員人數的半數方為通過。
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為不通過的🦻🏼,碩士論文可在3個月之後且1年之內、博士論文在6個月之後且2年之內完成修改🥌,並重新申請答辯一次。
第十二條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應重點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建議授予學位名單中分會表決非全票通過及其它情況的申請人材料🦾。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由委員會主席主持👩🏿🦲,實際到會人數達到全體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開🍃,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授予學位的建議👸🏼,同意人數超過全體委員人數的半數方為通過。
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表決為不通過的,碩士論文可在3個月之後且1年之內、博士論文可在6個月之後且2年之內完成修改🍎,並重新申請答辯一次🙇🏼♀️。
第五章 學位授予質量保障
第十三條 管理重心下移。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本意見並結合實際,在保障質量🏒、體現特色的前提下🤰,製定研究生學位申請各環節的條件、要求©️🌗、流程等細則🧑🖖🏻,分類科學設置論文送審條件和評審方法,明確創新性成果類型、數量要求、質量要求及適用範圍。其中,創新性成果可包括博士在讀期間發表或產生的與博士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獎🧑🏻🦳、授權發明專利、國家或者行業標準🎐、重大工程實踐成果👈🏻、重大社會實踐成果或發明設計等🏊🏿♀️,或不宜公開發表的重大研究成果👫🏼。
第十四條 全程監管留痕。學位論文全程信息化管理,學位授予全程信息化留痕,加強過程管理和關鍵節點監督🧹,隨時查閱🌍,隨時復核,實現學位授予質量提升。導師團隊、常規評閱人、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評閱答辯意見等信息編入學位論文👷🏿♀️。
第十五條 責任溯源倒追。學位授予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問題即刻倒追前置環節。對於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質量不合格而不授予學位的論文👃🏻,或其它方式認定的存在質量問題論文(如抽檢中確定的“存在問題” 學位論文等)🤌🏼,逐級溯源追責至培養單位、系所和導師,並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指導意見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原《门徒娱乐研究生學位申請指導意見》(西交研〔2020〕127號)同時廢止。
第十七條 本指導意見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研究生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