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娱乐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章程
發布日期:2014-10-16 瀏覽量:
- 索引號: xjtu-11_A/2014-1016006
- 公開目錄: 學術規範製度
- 文 號: 西交科〔2012〕9號
- 主題詞:
- 發布機構:科研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教技[2011]1號)精神,維護學術尊嚴,倡導嚴謹求實的學風,弘揚高尚的師德,維護學校的良好聲譽,依照《门徒娱乐學術委員會章程》之相關規定,設立门徒娱乐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並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是门徒娱乐學術委員會下設的分委會,是學校負責學術道德建設、學術研究行為規範以及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最高學術調查評判機構。
第三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旨在倡導實事求是、堅持真理、學風嚴謹的優良風氣,發揚學術民主,鼓勵學術創新,引導廣大師生正確對待學術研究中的名與利,反對在科學研究中沽名釣譽、弄虛作假。
第四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的工作對象包含门徒娱乐在職教職工的學術研究行為。
第二章 委員會組成及任期
第五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委員由熟悉國家有關科學研究、學風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履行職責能力,為人正派,辦事客觀公正的知名學者、專家組成。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由5人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會成員由校學術委員會主任會議在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中推舉產生。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受理、送達等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實行任期製,每屆任期5年,委員連任原則上不超過2屆,任期內如遇委員因健康或調離工作等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可由校長從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另行指定。
第七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每學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委員會不定期向校學術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根據工作需要,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可以不定期舉行主任委員會議或部分委員參加的專題會議,有關學風建設的重大事項也可以通訊方式征求全體委員的書面意見。
第三章 委員會職責
第八條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及教育部學風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製定门徒娱乐學術行為規範,及時修改完善相關管理辦法。
第九條負責對學術道德規範建設進行調研和咨詢,總結學風建設經驗。
第十條負責組織對學術不端行為和學術糾紛的獨立調查和鑒定,出具調查報告,提出處理建議,並報送校長辦公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一條委員應積極參加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組織的各種審議、咨詢及學術道德教育等活動,並積極建言獻策,發表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工作製度
第十二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秘書處接到舉報或獲得學術失範線索後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委員報告,委員會應當及時做出是否予以立案的決定。在做出是否予以立案的決定後,及時通知署名的舉報人。
第十三條立案後,根據具體情況,一般由 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委托被舉報人所在院、系(所)學術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組成員一般不少於三人,可聘請校外專家參加,調查期限根據需要而定,一般不超過二十個工作日。院學術委員會調查小組應當就所舉報的問題聽取被舉報人的申辯,並向校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呈交詳盡的調查報告和明確的調查結論。
第十四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在接到調查報告後,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對報告進行評議和討論,並提出調查結論和處理建議,評議決定以實到人數半數以上無記名投票通過為有效。處理建議上報學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第十五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將學校做出的處理意見書面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在三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委員會秘書處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訴或異議。
第十六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秘書處接到書面異議後,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將調查報告以及當事人的書面異議提交校學術委員會進行復議。如果當事人經兩次通知並且無正當理由未到校學術委員會作陳述的,視為當事人放棄權利,校學術委員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書面異議進行復議,並做出維持或變更處理決定的建議。如果校學術委員會認為調查結論和處理建議證據不足,或認為當事人的異議有可能成立並且由此可能對調查結論的形成產生實質性影響的,可另行組成調查小組,按程序進行復議。復議決定須由门徒娱乐學術委員會委員投票通過,以實到委員半數以上無記名投票通過為有效。如形成新的處理建議,應當報學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第十七條對於惡意誣陷的舉報,經調查核實後,校學術委員會有權向學校提出對舉報人的相應處理建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 紀律要求
第十八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召開會議,凡討論或調查的問題涉及與會委員及秘書直系親屬或其他利益關系人時,應自行回避。
第十九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委員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嚴格遵守本章程,自覺履行職責,不得徇私舞弊、濫用職權。
第二十條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委員應嚴格遵守保密製度,自覺維護委員會的權威和學校聲譽。任何人均不得私自泄露會議討論內容和調查處理結果。
第二十一條委員違反本章程規定,造成一定後果的,經校學術委員會主任會議討論,取消其委員資格。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门徒娱乐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5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