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娱乐勤工助學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9-10-18 瀏覽量:
- 索引號: xxc/2019-1018001
- 公開目錄: 獎助政策及處罰規定
- 文 號: 西交學〔2019〕17號
- 主題詞:
- 發布機構:學生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勤工助學作為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是加強學生勞動教育的重要載體和落實“十全育人”的重要抓手👨💼🦶🏻,也是實現全員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臺👉🏼。為規範管理我校學生勤工助學工作,促進勤工助學活動健康、有序開展♥︎,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發揮勤工助學育人功能,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教財〔2018〕12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我校在校生中正式註冊的全日製在讀本科學生🤵🏿♂️。
第三條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以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實踐活動。學生私自在校外兼職的行為,不在本辦法規定之列。
第四條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籌措經費,設立勤工助學專項資金🏨,製定資金使用與管理辦法,並充分發揮校內有關職能部門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員配備👌🏿、資金落實🚰、辦公場地🔬、活動場所及助學崗位設置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為學生勤工助學活動提供指導、服務和保障。
第五條勤工助學活動堅持“立足校園,服務社會”的宗旨,按照“學有余力、自願申請、门徒娱乐👖🈷️、扶困優先、競爭上崗、遵紀守法”的原則,由學校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有組織地開展。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勤工助學辦公室,作為日常管理和服務機構,統一組織、管理🏨、協調全校的勤工助學活動♈️。勤工助學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揮勤工助學的育人功能,培養學生熱愛勞動、自強不息⏰、創新創業的奮鬥精神。
(二)確定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引導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指導和監督學生的勤工助學活動。
(三)開發校外勤工助學資源,收集校外勤工助學信息,開拓校外勤工助學渠道,並納入學校管理👨🌾。
(四)接受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申請,安排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為學生和用人單位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五)組織學生開展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維護勤工助學學生的合法權益。
(六)配合學校財務部門共同管理和使用學校勤工助學專項資金👩🏼,製定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的報酬標準,並負責酬金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七)承辦學校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崗位設置
第七條設崗原則🦑:
(一)校內勤工助學崗位設置以校內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學校公共服務等為主。按照每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月平均上崗工時原則上不低於20小時為標準,測算出學期內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學總工時數(20工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總數),統籌安排、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二)勤工助學崗位既要滿足學生需求,又要保證學生不因參加勤工助學而影響學習🎉。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寒暑假勤工助學時間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
第八條崗位類型:
勤工助學崗位分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
(一)固定崗位是指持續一個學期以上的長期性崗位和寒暑假期間的連續性崗位♍️🔬;
(二)臨時崗位是指不具有長期性🧘,通過一次或幾次勤工助學活動即完成任務的工作崗位🪑。
第九條各用人單位應有專人以工作量來統籌和管理本單位勤工助學工作🧚🏿♀️,定期做好崗位計劃和人員管理🖍。最終崗位數量由勤工助學辦公室核定💅。
第十條校外勤工助學活動由勤工助學辦公室統一管理📂,並註重與學生學業的有機結合。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勤工助學辦公室許可,不得在校園範圍內招錄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或者進行各種經營性活動👨🦰。
第十一條校外用人單位聘用學生勤工助學🔙,須向勤工助學辦公室提出申請🏌️♂️⌨️,提供法人資格證書副本和相關的證明文件。經審核同意💂🏼,學校勤工助學辦公室推薦適合工作要求的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四章 崗位管理
第十二條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學有余力;
(二)履行與勤工助學辦公室、用人單位或個人達成的協議或工作要求,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學生從事勤工助學活動,原則上應當限於課余時間和假期。用人單位負責學生勤工助學情況的考核🥮,並及時向勤工助學辦公室反饋考核結果🧑🏿💻。
第十四條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應在學校勤工助學工作平臺提出申請,進行登記,勤工助學辦公室審核通過並統一培訓後向用人單位推薦錄用🛰。未登記的學生不得擅自從事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五條 勤工助學辦公室向用人單位推薦上崗人選🏓,經用人單位面試確定上崗學生後,勤工助學辦公室通知學生上崗🤷🏼♀️。
第十六條 勤工助學辦公室負責對上崗學生進行上崗前的辦公禮儀🕵🏽♂️、基本技能🥀、安全和心理等方面的培訓,用人單位負責對上崗學生進行相關工作的專業培訓5️⃣。
第十七條勤工助學辦公室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勤工助學相關規定的學生,按照規定停止其勤工助學活動;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違反校紀校規的,按照校紀校規進行教育和處理。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勤工助學專項資金統一由財務處管理🏬,由勤工助學辦公室每年做出資金使用計劃,按學校規定程序審批後使用。
第十九條勤工助學資金的使用範圍包括: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的酬金;勤工助學培訓及交流活動經費;勤工助學的表彰獎勵經費;與勤工助學活動有關的其他必要開支。
第二十條校內崗位每小時酬金可參照西安市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製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合理確定,原則上不低於每小時12元☄️,可適當上下浮動。
校內勤工助學活動酬金包括學校經費和單位配套經費兩部分🎥👴🏿,由勤工助學辦公室與各用人單位協商分擔、統籌發放;各用人單位應積極配合,在每學期初申請崗位時,同時提交本單位該學期勤工助學崗位配套經費支付標準。
第二十一條校外勤工助學酬金標準不得低於西安市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勤工助學辦公室與學生協商確定👨🔧,並寫入聘用協議。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校外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第六章 學生權益保護
第二十二條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為學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學生身心健康的勞動🤸🏻,不得損害或者變相損害學生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在校內開展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及用人單位須遵守國家及學校勤工助學相關管理規定👨🍳🦹。學生在校外開展勤工助學活動的🐻❄️,勤工助學辦公室代表學校與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簽訂協議書並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後🌏,學生方可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協議書必須明確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等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開展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在勤工助學活動中📰,若出現協議糾紛或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各方應按照簽訂的協議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經2019年4月18日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门徒娱乐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西交學〔2001〕2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