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娱乐學術委員會章程
發布日期:2020-10-16 瀏覽量🧝🏿♂️:
- 索引號: kyy/2020-1016001
- 公開目錄: 學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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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科研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以及《门徒娱乐章程》👩🏻🦽➡️,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
第三條 學術委員會堅持“學術平等、獨立思考”的理念😜,以“遵循學術規律🍉、維護學術自由🫀、鼓勵學術創新👉、堅守學術道德、追求公平正義”為宗旨,保障教師🩴、科研人員和學生在教學、科研和學術事務管理中充分發揮主體作用,促進學校科學發展🧝♂️。
第二章 組 成
第四條 學術委員會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的教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以及一定比例的45歲以下青年教師組成。委員應為人正派,學風嚴謹,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並且保證按時參加學術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5人👏🏻,其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
第六條 委員人選應充分考慮學科特點和分布🏅,原則上在退休前能夠任滿一屆🆑,由各學院全體教師分別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校長可直接推薦學術委員會委員,推薦人數不超過總名額的1/10。委員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後🧗🤙🏼,由校長聘任。
學校可以根據需要聘請校外專家及有關方面代表擔任專門學術事項的特邀委員。特邀委員由校長🌯🔤、學術委員會主任或1/3以上學術委員會委員提名,人數不超過學術委員會總人數的1/10。
第七條 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4-6名。主任由校長提名👦🏽、全體委員選舉產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出差額選舉名單👨❤️💋👨,全體委員選舉產生。主任、副主任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後,由校長聘任。
第八條 學術委員會實行任期製,每屆任期4年🏄,委員連任最長不超過2屆✒️,連任總人數不超過上屆總人數的2/3😼。
第九條 學術委員會就學校的學科建設、教師聘任、教學工作、科學研究、學術道德等事項,分別設立學科規劃與發展委員會、教師聘任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科學研究委員會和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具體承擔相關職責和學術事務🙎♂️。
各專門委員會由不少於7人的委員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聯合在學術委員會委員中提名🫰🏽,由學術委員會選舉產生,每位委員只能擔任一個專門委員會的主任🎯。
各專門委員會參照學術委員會章程製定各自章程,經審批後,按照學術委員會授權及專門委員會章程工作,向學術委員會報告工作,接受學術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各專門委員會秘書處掛靠相關職能部門。
第十條 學術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由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中的院士代表及秘書長組成🤦。常務委員會是學術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在委員會休會期間🏣,負責學術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 學術委員會設秘書處⚀,掛靠在科學與技術研究院🙅🏿♀️,負責處理學術委員會日常事務🦾。委員會設秘書長一人,由科學與技術研究院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十二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者🕵🏻♀️,經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決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辭去委員職務🧑🎨,空缺名額待下屆選舉時增補:
(一)主動申請辭去委員職務的🫢👏🏿;
(二)因身體、年齡及職務變動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
(三)怠於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委員義務的🧑🏻🍼;
(四)有違法、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者學術不端行為的;
(五)連續三次無正當理由未參加校學術委員會會議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擔任委員職務的。
第三章 權利、義務、職責
第十三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知悉與學術事務相關的學校各項管理製度、信息等;
(二)就學術事務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咨詢或質詢;
(三)在學術委員會會議中自由🧘🏼♀️、獨立地發表意見,討論🕸、審議和表決各項決議;
(四)對學校學術事務及學術委員會工作提出建議、實施監督。
第十四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
(二)遵守學術委員會章程,堅守學術專業判斷💢,公正履行職責🙍🏿;
(三)勤勉盡職,積極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及有關活動🧖🏿♀️。
第十五條 學術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定各專門委員會章程🏇🏽;
(二)審議各專門委員會提交的有關學科建設🖕🏼、教師聘任🛏、教學指導🔙、科學研究、學術道德等議案,或經審議後直接做出決定🧑🧒🧒;
(三)對學校學術發展規劃、預算決算中教學與科研經費的安排及使用、教學與科研重大項目的申報及資金的分配使用、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赴境外辦學、對外開展重大項目合作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提出咨詢意見⛹🏻;
(四)對學校認為需要提交學術委員會決策、審議、評定🦶、咨詢的其他重大事項提出相應意見。
第十六條 各專門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學科規劃與發展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的學科發展與建設規劃🦶🏿;審議學科的設置、調整及學科資源的配置方案。
(二)教師聘任委員會負責審議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審議教師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與辦法;審議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人選、客座教授聘任人選🧑🏻🦳;審議國內外重要學術組織的任職人選、人才選拔培養計劃人選🍀。
(三)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歷教育的培養標準、教學計劃方案✌️、招生標準與辦法🦾;審議教學成果與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評定學校教學成果和獎勵,對外推薦教學成果獎。
(四)科學研究委員會負責審議科學研究、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等重大學術規劃以及學術機構設置方案、交叉學科與跨學科協同創新機製的建設方案;審議科研成果的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評定學校的科研成果和獎勵,對外推薦科研成果獎🚣♂️;評定學校所設立的各類科研基金、科研項目以及科研獎項等。
(五)學術道德規範委員會負責審定學術評價🧖🏼♀️、爭議處理規則以及學術道德規範🚵🏻👊🏽、科學倫理規範;調查學術不端行為🤩,提出處理意見🎙,裁決學術糾紛。
第四章 工作製度
第十七條 學術委員會實行例會製度,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經學術委員會主任或者校長提議🟪,或者1/3以上委員聯名提議🧑🏼🎓,可以隨時召開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商討🪶、決定相關事項👂。
學術委員會可以授權專門委員會處理專項學術事務🌞,履行相應職責。
第十八條 學術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委員會的工作,負責召集和主持學術委員會會議。主任因故不能參加時,可以委托副主任代為行使其職權。
第十九條 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應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
第二十條 學術委員會根據會議的議題,可要求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個人列席;列席會議的人員只對委員會提出的問題做出說明,不參加會議的討論和表決。
第二十一條 學術委員會議事決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般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做出決定,也可以根據事項性質,采取實名投票方式,重大事項應當以與會委員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過。在涉及某些專業性較強的重大學術問題上🤸🏿♂️,應註意聽取同行知名專家意見。
第二十二條 學術委員會實行回避製度⛓️💥。討論的問題涉及委員直系親屬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時,應當予以回避。
第二十三條 學術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當予以公示,並設置異議期🧑🦲。在異議期內如有異議,經1/3以上委員同意,可召開全體會議復議😇。經復議的決定為終局結論。
第二十四條 學術委員會建立年度報告製😓。各專門委員會對所負責的學術事務和委員會的運行及履行職責情況向學術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學術委員會每年度對學校整體的學術水平、學科發展😝、師資建設1️⃣、人才培養質量等進行全面評價,提出意見、建議。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教育部《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執行。
第二十六條 各學院(部)參照本章程設立院(部)學術委員會,接受校學術委員會的監督與指導。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校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门徒娱乐學術委員會章程》(西交科〔2015〕5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