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娱乐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4-10-20 瀏覽量:
- 索引號: gh/2014-1020004
- 公開目錄: 教職工代表大會
- 文 號: 西交黨發[2005]8號
- 主題詞:
- 發布機構:工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门徒娱乐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提案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的作用,落實廣大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依據《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门徒娱乐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條例》,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代會提案是教代會代表對學校教學🧝🏻、科研、管理𓀅、後勤服務等重要工作,按規定的形式向代表大會提交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是教職工通過教代會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途徑,是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教代會提案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符合學校實際情況,反映廣大教職工的意願。
第三條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按規定程序,對提案進行征集整理、審查立案、轉交承辦和落實監督的全過程🪮。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教代會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反映教代會的質量與水平🤾🏻♀️,體現教代會發揮作用的一個重要標誌🍓👩🌾。做好提案工作對於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的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而積極的作用。
第二章 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
第四條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在學校教代會主席團的領導下👨🏻🔬,負責提案工作🙎🏿♀️🔶。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的成員為本屆教代會代表,由代表大會提名產生,實行常任製,每屆任期4年🏋🏻。成員因工作需要調整,須經教代會代表團長聯席會議確認👨👧👧。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設主任1名,委員9-11名。
第五條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的職責
(一)製定年度提案工作計劃⏲。
(二)負責組織和征集提案。
(三)對提案審查立案🧛🏻📯,建議承辦單位。
(四)對提案的辦理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對提案辦理不夠認真的🧑🍳,向學校行政反映,督促承辦單位重新辦理。
(五)向教代會代表大會報告提案的審查立案和落實情況,負責提案的反饋工作。
第六條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對提案立案👨🏿🌾、審查👇🏼、落實意見和提案工作報告等重大事項的決定🧇,須經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第三章 提案要求
第七條教代會代表必須以嚴肅負責的態度行使提案權👨🏻🔬。擬訂提案前應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聽取教職工意見,保證提案質量。做到提案具有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
提案應該實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分析清楚🏌🏿♂️,建議具體。
第八條提案人
學校教代會代表10人以上可以聯合簽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為主提者,其余為附議者,或以代表團名義提出提案。
第九條提案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列為提案:
1.有關學校貫徹執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的提案;
2.有關學校在教學🦹🏽、科研、管理、後勤、校辦產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提案𓀒;
3.有關學校改革發展方面的提案📵📿;
4.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
(二)凡未立案的提案🏧,作為一般性意見和建議轉有關部門處理並答復本人🎠。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受理:
1.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有抵觸的問題;
2.不符合提案條件要求的意見和建議🪠5️⃣。
第十條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須一事一案,並在統一印發的提案表格上書寫(允許另附頁補充)。
(二)提案必須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題目,即要求解決的問題🕯;
2.情況分析,即提出提案的原因或根據;
3.具體建議🙋🏿♀️🚽,即提出解決問題的主張和辦法。
(三)提案人親自簽名。
第四章 提案征集與整理
第十一條提案征集
學校黨委於教代會召開前1個月🍄🟫,在下發召開教代會文件的同時發出征集提案的通知👨🏼🍳,提案征集有效期截止教代會閉幕👊🏻;在教代會閉會期間👩🏼🔧,代表可隨時提出提案🏌️。提案由各代表團送交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
第十二條提案收集與審查
(一)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收集提案表並按提案要求進行初審。
(二)對通過初審的提案內容進行審查並按下列原則分類😥:
1.擬立案的提案;
2.一般性意見和建議;
3.不予受理的問題。
第五章 提案的立案與落實方案的確定
第十三條提案經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確認,方可立案🧙♂️。
第十四條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將提案立案情況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並提出落實建議🎗。由校長辦公會議確定落實方案,同時指定負責提案落實工作的校級領導🧏🏽✷。
第六章 提案的辦理🤜🏻、督辦與答復
第十五條校領導審批的提案👮🏽♂️,由黨、校辦按公文程序辦理,經承辦部門落實🤷🏻、校領導核定✒️,轉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
第十六條承辦單位應重視教代會代表提案,做好提案承辦工作,保證提案辦理質量👉🏿🏇🏻。
(一)認真負責,註重實效😙。凡是有條件解決的,要集中力量及時落實;因條件所限暫時不能實施的,要創造條件,逐步落實;確實不可行的🧑🏼🔧,要實事求是地說明原因,解釋清楚。
(二)領導分管,專人負責🙇♀️,健全製度,嚴格程序。對涉及兩個以上單位協同辦理的提案,由主辦單位牽頭,協辦單位配合,協商解決👽。
(三)承辦單位應加強與提案人的聯系,及時溝通情況,共同研究落實提案的措施。
(四)承辦單位須在3個月內作出已經落實⛰、正在落實、暫緩落實🪃、不能落實等明確答復。對不能落實或暫緩落實的,應作出合理解釋。
第十七條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應了解提案落實情況,及時檢查督辦。
第十八條提案的答復
(一)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向校長辦公會報告提案落實情況,並提出提案答復意見,經會議審核確定🏟😙。
(二)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通過書面或教代會信息發布等形式🫓,向代表及時公布提案落實情況🥢。
(三)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綜合提案辦理情況和提案人的反饋意見,向教代會代表大會作提案落實工作報告。
(四)提案落實工作委員會每年向校黨委常委會匯報一次提案落實工作情況👳🏻♀️。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校工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教代會代表大會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